为了更好地实施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规范转专业工作,会计与金融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龙森
副组长: 付伟、张劲松
组 员:牛汉钟、李有旺、辛诚、于菁、杨智勤、
肖启德、马荣
二、转专业实施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择优原则;
3、政策原则。即《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是我们工作实施的基准。
三、接收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符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中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各种应缴费用;
2、政治表现良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积极上进,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4、综合素质优秀,所有已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5、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6、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转专业操作程序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第13周周五之前)
2、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进行资格审核。(第14周)
3、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面试。(第14-15周)
4、学院提交初审结果至学校教务处。(第16周)
5、学校教务处复核并公布转专业结果。(第17-18周)
五、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会计与金融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一览表
单位:人
注:如有转出学生,则等额增加相应学生人数。
会计与金融学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