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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金团发〔2021〕28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公益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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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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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团支部、全院学生: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学雷锋和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我院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会计与金融学院2020-2021学年公益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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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无挂科、无通报、无处分、无违规、无违纪、无学业警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已通过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注册志愿者服务证星级志愿者认定标注或星级标志或认证证书:一星志愿者及以上),同时2020-2021学年至少20小时服务时长记录。

   (二)公益服务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无挂科、无通报、无处分、无违规、无违纪、无学业警示。

   3、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同时2020-2021学年至少10个公益积分。

   4、按公益服务积极分子申报人选的2020-2021学年公益积分高低排序,依次取前10名进行评选推荐。申报人选的2020-2021学年公益积分相同时,按注册志愿者年度i志愿积分优先、在校期间公益总积分优先、抗疫青年先锋优先、院级学生骨干优先、最新综合素质测评分(CS)高低顺序依次评选推荐。

   5、团总支在同时符合1、2、3条件的学生公益部骨干中根据工作表现直接提名4个公益服务积极分子定向人选。

  (三)志愿服务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无挂科、无通报、无违规、无违纪、无处分、无学业警示。

   3、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同时2020-2021学年至少2个公益积分或2020-2021学年至少10小时“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记录或获得“中国扶贫基金会”善行100志愿者证书。

   4、按申报人选的2020-2021学年“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记录,依次取前10名进行评选推荐。申报人选的2020-2021学年“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相同时,按抗疫青年先锋优先、院级学生骨干优先、最新综合素质测评分(CS)高低顺序依次评选推荐。(“中国扶贫基金会”2021年颁发的善行100志愿者证书中记载的志愿服务小时,按1:1折算后,视同为“i志愿”系统志愿服务时长记录)

   5、团总支在同时符合1、2、3条件的学生公益部骨干中根据工作表现直接提名2个公益服务积极分子定向人选。

   三、评选要求

  (一)申请优秀志愿者评选的学生需登录“i志愿”官方网站(https://www.izyz.org/)个人中心—我的证书(试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志愿服务时间证书以及2020-2021学年服务时间记录明细。

  (二)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和推荐。开展公益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入落实立德树人要求、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本着诚信在先的原则开展评选,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直接取消该生评选资格。一经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的情况,将予以专项通报并严肃处理。

  (四)公益评选时长有效范围为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3日。

  (五)申报人不可以同时申报优秀志愿者和志愿积极分子,其余可同时申报,但需分别填写《会计与金融学院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评选申请表》(附件)纸质版并提交。

   四、评选安排

  (一)自主申报。11月26日(周五)下午4点前,学生自愿申请,填写《会计与金融学院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评选申请表》(附件)纸质版交由班级志愿服务委员统一交至团总支公益部。

  (二)资格初审。团总支公益部进行资格初审后,2021年12月10日在年级群进行资格初审公示(公示期1天),若公示有异议,按异议核实后名单提交团总支复审。

  (三)复审核实。初审公示有异议时,团总支进行复审核实。

  (四)评选公示。团总支在学院官网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期1天),若公示有异议,按异议核实后名单评选表彰。

  (五)公布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表彰名单。

   五、联系方式

   团总支办公室:翁梓烨(13169677208)。

   团总支公益部:刘议璐(13160679031)。

                         (编辑:马荣,审核:刘思广)


会金团发〔2021〕28号 附件:会计与金融学院公益志愿服务活动评选申请表(2).xlsx




会计与金融学院团总支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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